凌晨五点起床,真是够呛。遥想过年的时候早起去拜年,都没有起得如此之早。
问何故,BOSS‘s order。
人类还真是唯利是图的物种。小的时候,从父母手里拿钱,父母的叮嘱便是最大;毕业以来自己开始工作,老板便是最大,即使违抗父母,也万不敢轻易违抗老板。
天光还未现一丝,一片漆黑,所谓黎明前的黑暗吧。还好,已然春季,微风和煦,且称春风沉醉的凌晨吧。我出门奔赴汇集地点。
公司要随一个户外运动的团爬山去。
其实,我当初是想拒绝的。倒不是多么讨厌爬山,倒不如说我是喜欢爬山的,特别是走些人迹罕至的线路。可随那么多的人同行,却会有些抵触。毕竟我,是多么特立独行的人啊。
不料老板强硬地下了一个都不能少的命令,只好前往。
一路无话,按下不表。
抵达山脚,已是9时。然后随人群,沿着崎岖的小路上山,浩浩荡荡,略壮观呢。
我想他们一直对我有些误会。认为我如此之宅,肯定是不太喜欢户外的。所以 BOSS 在提这次出行时还特地对我说「一定要参加」。可是这完全就是教科书式的误会嘛。我虽宅,却是喜欢户外的,学生时代时就徒步跑过不少地方。即使现在也是常常喜欢无所事事地到处走走的。
人类现在这样的文明程度,好像徒步这种行为正在被慢慢取代。人类短小的两腿已经无法满足越来越快速地社会发展。所以各种快速的代步工具产生。人们也乐于此。
可是那么快速地行进,身边细小的变化便越来越不可能被发觉。想来世界虽并不太如人意,却依然美好。许多的美好稍纵即逝,昙花一现的美好,非一颗慢速的心便很难觉察。
放下速度,慢慢地靠两腿行走。路边的些许变化会被一一发现。如此,世界便不再是总给人一成不变的感觉,世界每日都在慢慢地改变。街角那家书店也不是突然就关店不见了,经营者经过多少次努力却不见成效的改变后,才终于闭店。
所以,这一路崎岖的山道,我渐渐得也产生了些许的愉悦。果然,我还是喜欢这样的行走的。只是如果没有那样嘈杂的人群,就更妙了。
领队的人说这条线路难度不算太高,算作是休闲的级别。然而这对于平时很少这么长久徒步的人来说,一点都不休闲。人群很快便分成好几段,慢慢地拉开距离。
而我,是一直在靠前方的队伍的。走起来倒也还算轻松。只是遇到长距离的爬陡坡时,腿越来越不听使唤。但还好都能撑过来。看到其他人大口喘着气,而我呼吸还没有很大的起伏,心中自会产生自以为是的自豪感。
途中还遇到位还只是一年级的小学生,真是厉害啊。且不说山的高度,只这路线的长度,对于一个小孩子,应该也不会很容易就能走下来的吧。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学校运动会的事,扯了些他跟跑步这运动的因缘。至于他为什么没有被班主任选上正式选手的问题,旁边的爷爷说了句好残忍的话,「还不是因为你个子低」。真是遗憾啊。
后来,在山顶,又见到那位小学生,脚力蛮不错的嘛。
当然,此行终极目标是赏那成片的桃花烂漫。
听到有人在讨论这桃花的颜色并不太好看。真是贪得无厌的人类啊。对这世界不吝展现出的美好,要心怀敬重才好。那一路过来,旁边时而会有的残破神龛,我真的都想要去认真参拜参拜了。不论是哪路神明,有名或无名,都感谢他们的守护,感谢他们的仁慈。
此致,敬礼。